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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時報(台)【林上祚╱台北報導】






二年前因動畫新聞引起軒然大波的壹電視新聞台,昨天在壹傳媒集團負責人黎智英主動提出NCC七項承諾,包括「性、暴力、裸露內容不得做動畫新聞」、「動畫不可幫當事人配音」、一個月內制訂網路新聞引用製播規範及六個月內成立跨媒體倫理委員會等附帶條件下,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七名委員無異議、有條件通過取得執照。


對此,婦女新知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說,對壹電視新聞台獲得營運執照,婦女團體將持續觀察,「畢竟,同一集團蘋果日報的表現,大家都很清楚。」


NCC官員說,壹電視新聞台取得執照後,下周二將與中華電信洽商上架事宜,中華電信日後再送NCC上架申請。由於中華電信MOD目前收視戶僅七十萬戶,初期對台灣閱聽大眾影響不大;但壹傳媒挾媒體影響力,年底在有線電視系統台頻道定頻過程,有可能與系統業者達成上架共識,屆時,台灣媒體生態將大洗牌。


壹傳媒二年多前首度申請電視執照,但因動畫新聞引起社會撻伐,NCC前年底首度引用通訊傳播基本法,以「踐踏人性尊嚴」為由否准其申請。去年捲土重來,大手筆贈送網樂通機上盒,儼然準備長期抗戰;另一方面則不斷透過報紙廣告,抨擊NCC違反言論自由,終於在昨天獲得通過。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壹電視第二次送件審查時,當時NCC委員會


臚列二項否准理由,其中,「動畫新聞,以戲劇演繹方式呈現,不符新聞事實查證原則」部分,經過壹傳媒的多次補件與承諾,該項疑慮已消失。


陳正倉說,今年六月,NCC委員會討論壹電視檢送新聞樣帶,且將壹電視新聞在寰宇二台播出所側錄內容一併檢視,發現動畫新聞則數占新聞比率二成,動畫占總新聞時數是二.八%,並非全部都用動畫;在動畫新聞類型中,並非如外界認為的全部用在社會新聞。由於當初反對壹電視新聞二項理由已消失,黎智英昨主動給予NCC七項承諾,NCC將會以附負擔方式,列在行政處分上,要求壹傳媒六個月內成立。


黎智英七項承諾包括:一、日後播出內容,須與送審樣帶保持一致標準;二、成立跨媒體倫理委員會;三、承諾一個月內制訂引用網路消息為新聞來源製播規範;四、申設過程提出附件與補充資料,都視為壹電視承諾;五、性、暴力、裸露情節不做動畫新聞;六、動畫會審慎運用,以真實呈現為原則,不替當事人配音;七、動畫素材表現比例,以送NCC樣帶為基準,每小時不超過一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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