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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報、媒體公民行動網


【2009.03.19/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全台四百七十萬有線電視收視戶,今年六月起有權先收視再付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案,強制業者必須提供提撥預收款平均百分之十的銀行履約保證,另新增消費者選擇後付制,看電視不必先繳錢。


此政策宣布後,不少民眾鼓掌叫好。收視戶徐小姐說,有線電視業者大多要求先繳半年或一年費用,但先繳錢也沒多大優惠,電信費是後付制,有線電視也該開放選擇後付制,且強制有線電視業者提撥履約保證金,一旦業者倒閉對收視戶才有保障。


有線電視業者聞訊卻猛跳腳,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朝平指出,NCC根本未跟業者充分溝通,他指全球有線電視都沒人採後付制,所有「視訊服務」包括有線電視、電影、看報等都是預付制,後付制恐衍生更多私接戶,甚至產生大量呆帳,依有線電視廣播法還不能立即斷訊,NCC難道要當保證人?到時就拿帳單請NCC埋單。


國內五大有線系統商也強力反彈,指除非NCC先教育收視戶繳交用戶個資、採後付制的人得交保證金等配套,業者也說,NCC強制業者提撥銀行履約保證金額與業者認知相差一倍。


NCC昨天通過「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案,業者必須提撥一定比率月租收入,作為預付收視月租費的銀行履約保證,預計六月公告,到時全台有線電視業者,必須在半年內與現有用戶完成換約。


NCC指出,現在有線電視都採「預收」方式,為避免業者因為營運或財務狀況中斷,影響收視戶權益,才修法要求業者必須依照月租費預收的型態,提撥一定比率,透過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由於國內多數系統業者都採用半年繳,多數業者得提撥比率平均在百分之十,該筆金額未經NCC同意不得挪用。


全文轉引自: http://udn.com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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